该当说传奇中三种工作如故对比平衡的,不过当30级以上的玩家多了今后,好象这种平衡被少少默契单方面的玩家打垮了,随便看看目前出来的文章或帖子,都是把兵士说得最没用,道士PK多狠恶,法师的秒杀多狠恶......前面有一篇说兵士是NO.1的文章,尽管有很多幻想的职位,不过能在目前的繁多唾骂声中出来措辞,也是很可贵的了。我是兵士,不过我却不说战士是第一。(我主要说的是级别较高的各职业企业)我没有必要把传说游戏的设计开发工程师的设计开发文档再设计一遍,呵呵,没有这个才具,也没有这个时间啊。但是无可非议,传说中职业企业是很均衡的。为什么呢?那来看看吧先看大众说得比拟多的PK,假使是单人PK,那战士确实会处与下风。但是,难道传说只有单人PK这种玩法吗?当然假使拥有很好的战斗头脑和抑制才具的也不会轻便输的。那么多人PK呢?行会PK呢?攻城战呢?这些都属于PK的规模吧。这时战士的上风也和其他职业企业的同样展现出来,更多的时候,战士的结构比例是很高的,为什么呢?或许在这些场地,战士比拟有上风,没有飞机大炮,在肉搏的年代,战士还是构兵的主要人物吧。你能说不是?单人PK和这些其他的PK体式格局,该当不能说谁差谁好吧?!!(到是自己感觉还是战士强极少,或许自己是战士的情由吧)再来看练级,到了高品级以后(如28),小我以为法师练级较快,战士和羽士相等,情由是法师的宝宝一同攻击数目多的怪物,尚有法师大面积的攻击魔法,于是法师该当是最快的。那羽士不是也有骨头吗?尚有符,呵呵,说实话,就算你抑制多好,本领多好,当你同时攻击三个怪物的时候,战士也该解决了他身边的一圈了。同时骨头多笨就不消说了。想让他酿成另外一个战士?或许要换个游戏才不妨了:)战士的半月级别高了以后,同时攻击的速率大大加速,于是,我相识战士和羽士练级的速率还是基本的。有一句话大众都清楚,“我比他低一点点,就由于多了你这个猪头”,呵呵,说不定,羽士多了个骨头,反而没有战士快了。有时候,看见一个没有主人在身边的骨头在打怪物,不论他砍了若干好多刀,你只要上去和他一同砍,呵呵,他就会找自己的主人去了,不小心这经验也就归了你了,就算没有,助人工乐也是中华民族的美德嘛:)说到骨头,我还是很喜好他们的。呵呵,很可爱啊,砍一刀还要东看西看的,于是自己又用了一个羽士的人物,就由于喜好骨头。资金呢?本来三种都基本,主要看小我奈何用奈何练。都说法师练级省钱,到后期都是财主,但是法师的极品装备贵啊。当然,羽士的也贵,而且,下猪7的法师的比例就很少,而且都是长途攻击,能拿到好装备的概率也就自然小了,就算去打教主,总是被战士羽士保卫得好好的,等打爆的时候,或许只能拿到很少的器械了,每小我都是为了打装备去的,自然不能说战士奈何抢得横暴,除非是好同伙,那自然会给你的了。假使法师到祖玛三、四去打,也是浪费很大的啊。我和同伙换法师的ID打祖玛四,天啊,那个水喝得比喝啤酒都横暴。呵呵。还让人回去带了两回。晕啊。更不消说练魔法要花的钱了。羽士呢?羽士的装备也很贵的,有些器械有钱还没人卖,真是无赖之级啊。羽士也该当有钱的,但是都是自己困苦省下来的,羽士也能到猪7或教主打到好装备的,这个和战士没有太大的分别辨别,能发的时候就发了,运气不好,还是一律的糜掷时间啊。羽士练级比战士要省些,由于羽士不会想战士一律一头扎进怪物堆,抢经验当然也要先思虑自己的安好才行的:)羽士练魔法也花钱的。很多人都说战士到后期练级花钱,本来这也要看奈何用的。去买两个好的手套手镯吧。当你的防守在10-24当中的时候,去蜈蚣洞,四只钳虫是伤不了你什么血的。那也便是赚钱的营业了。呵呵,假使防守比拟低,还是在蜈蚣洞,站在一个凹处,渐渐杀便是了。总之鱼和熊掌是不能通吃的。没钱了,那就去猪7或教主房间走走吧,打到了好器械,能用的就自己用吧,不能用的,就卖给那些“有钱”的羽士和法师吧。呵呵,他们都很有钱的,代价别太低哦:)就算没有好装备,拣拣太阳水什么的,回去也没赔的。当然战士的装备也有贵的,但是相比起来好极少,节约一点,还是一个财主啊。而且战士的魔法都是打出来的,不消特意去练(除了冲犯),那但是一分钱都不消花啊。说了半天,还是感觉战士最佳,当然往往有羽士来PK我,有一次我打爆一只蜈蚣,当中来了个带7级骨头的羽士来抢,我先说了,是我打的,你走开,她就走开了点,但是赶快符就过来了,用半月把她砍得再远些,她的笨骨头就来砍我,呵呵,我是不和羽士单打的,由于打但是啊:)于是那羽士不能接近抢对象,我仗着皮厚,让他的骨头随着我拣对象,拣完我还是随机吧。呵呵,我才不浪费水和你玩呢,可是你若是想接近抢对象,那就别怪我了。结尾再说一点,高级法师用对抗把低级此外人推开,自身站在原地,抢爆的对象就比其他行状好。呵呵,战士的冲犯把自身都冲出去了,还只能闯一个,还拣个P啊。可是,你级别高了,他也别想让你坐电梯了。哈哈我是战士,是以我还是喜爱战士!本文舆论只代表发稿私人意见,17173.com供给参考!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scc.org.cn/zhoushanxingkong/20100202/133.html) |